一、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具备实用价值的技术方案,其保护核心聚焦于产品的形态与结构层面的实用改进。
二、实用新型专利的“三性”要求
(1)实用性
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方案需具备实际应用价值,能够在生产实践或日常生活中发挥切实作用,为使用者解决具体问题。仅停留在理论层面的科学原理或构想,需转化为可落地实施的具体技术方案,方可满足实用性要求。
(2)创造性
在现有公开的技术成果基础上,该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需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同时相较于现有技术应实现显著的进步,即需在技术手段、功能效果等方面形成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创新性突破。
(3)新颖性
该技术方案不属于现有技术范畴,即未曾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未曾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晓;
不存在“抵触申请”情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即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技术方案,在本申请日之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三、实用新型专利的适用产品类别
(1)机械类产品
涵盖各类机械设备的结构改进、性能优化方案,以及仪器仪表在构造、连接方式等方面的改进技术。
(2)电子类产品
包括电子产品的内部结构优化、组件连接方式改进,以及新型电池、电子元器件等具备特定构造的电子相关技术方案。
(3)建筑类产品
涉及建筑主体结构、构件的优化设计方案,以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结构改进、应用方式创新等与建筑领域相关的技术方案。
(4)其他类产品
诸如日用品、餐具、工具等具备明确形状或构造,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且能实现特定实用功能的各类物品的改进技术方案。
四、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规范要求
专利名称需简洁、准确地界定专利申请所请求保护的技术主题,不得包含非技术性词语(如商业宣传用语、广告词汇等),亦不得使用含糊不清、过于笼统的表述。通常情况下,专利名称的字数应控制在25个字以内。
了解更多“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请搜索关注广东南越商专知识产权,专业、诚信、精准、快捷是商专人的永恒追求,汇聚人才和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服务。咨询热线:020-8667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