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
要求:
在缔约国对应申请已获得积极的检索报告、审查结果或授权意向通知;
日本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需修改为与国外已获肯定意见的权利要求实质相同;
提交积极结果的官方文件及其日语/英语译文;
提供对应申请的已授权权利要求译文;
提交审查意见引用的所有参考文献副本。
注意:PPH在日本并不会显著提高授权率。即使不使用PPH,若该发明已在国外授权且日本权利要求已相应修改,授权率也会提升(据数据显示约提高6.1%)。
二、普通加速审查
普通加速审查常优于PPH,即便发明已在外国授权,原因包括:
权利要求修改更自由:可添加方法权利要求、结构性产品权利要求等,也可处理日本特有的清晰性要求;
支持多项从属权利要求:日本专利局接受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且不收取额外官费;
文件准备更简便:无需披露所有现有技术,日本专利一般仅需提供1–2篇关键文献,并对区别点作简要说明;
费用较低:普通加速审查的服务费用通常低于PPH。
若追求修改灵活、适应日本实务要求,并希望控制成本,日本专利普通加速审查更具优势;若已在缔约国获得积极审查结果且权利要求无需大改,则可考虑PPH。建议结合个案情况与专利代理师进一步商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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