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理标志产品权的保护领域,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亦不容忽视,对于侵犯地理标志产品权的行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采取严厉措施,责令停止假冒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此外,严重侵犯地理标志产品权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地理标志产品权,将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将未经批准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冒充已经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销售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假冒行为,并限期改正。
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冒充他人已经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行生产销售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假冒行为,没收、销毁侵权产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伪造地理标志产品的工具。
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侵犯地理标志产品权,地理标志产品权将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一)未经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销售明知是假冒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地理标志产品权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让我们共同维护地理标志产品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资料来源:《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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