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并以使用在先原则为补充,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一天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以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提出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你了解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吗?关于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有哪些常见问题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商标注册同日申请”?
“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提出注册申请的情形。
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的审查程序是什么?
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一共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补送使用证据阶段,协商阶段以及抽签阶段。
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如何补充使用证据?
对于同日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审查部门会同步审查和签出,并于同一天向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的各方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用以证明商标的在先使用情况。
对补充使用证据有哪些具体要求?
(1)总体要求:申请人提交的使用证据应当真实有效,不得提交虚假证据,证据之间不应相互矛盾。
(2)形成时间要求:申请人所提交使用证据的形成时间,应限于在商标申请日之前。
(3)使用类别要求:申请人提交的使用证据应该能够证明其在先使用的类别与同日申请商标指定的类别相同或者类似。
(4)标样要求:申请人提交的使用证据应能证明是对同日申请商标的使用,商标注册实际使用的商标与同日申请商标需要具备同一性。
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阶段如何获得商标申请权?
各方申请人在期限内协商一致并报送书面协议的,协议内容确定的申请人获得商标申请权,驳回或者准予撤回其他申请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的商标申请。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该同日申请商标进入下一阶段。
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阶段如各方申请人均未抽签,如何审查?
各方申请人均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抽签的,驳回或者部分驳回各方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的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形,如何审查?
在《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发出前,因同日申请商标转让至同一主体名下、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者删减商品等原因,商标注册导致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审查事由已不存在的,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审查流程就此终止。
《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发出后,申请人未参加抽签,即使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审查事由已不存在,仍视为放弃申请,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商标抽签后应按抽签结果进行审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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