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商标的主要功能是识别商品或是服务来源。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哪些商标是绝对禁止注册的,比如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等相同或者近似的;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特点或者产地等产生误认的。
其次,把日常表达中使用的描述性用语作为商标其实是不规范的,而且这类商标即使被成功注册,将来也有可能由于缺乏显著性或者由于存在涉嫌欺骗性、误导性等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商家使用有效注册商标,给消费者造成了误认的后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规制此类行为;如情节比较严重,商家或将面临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不过,商家在包装或宣传中正常使用描述性用语,只要能够客观描述产品本身的特点,这种情况是完全被允许的。描述性词语属于公有领域的用词,不应为某个商家或产品所垄断。因此,注册商标商家可以使用与商品本身特点相符、如实反映产品成分或配料的描述。
如遇误导性商标,消费者能做的有哪些?
作为消费者,面对产品包装上的宣传字样,我们可以留意一下它是商标性使用还是描述性使用。如果发现注册商标构成误导性,甚至构成明显的欺骗性,消费者可以向相应的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消费者如因此受到权益损害,也可以向商家索赔,注册商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其本身蕴含着企业商誉以及品牌价值,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这种价值和重要性也会越来越凸显。所以商家在选择商标、注册商标时,更要确保其合法合规。
了解更多“注册商标”请搜索关注广东南越商专知识产权,专业、诚信、精准、快捷是商专人的永恒追求,汇聚人才和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服务。咨询热线:020-8667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