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马德里议定书》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澳大利亚商标注册采用国际尼斯分类,采用“注册在先”原则,兼顾使用在先,或者说以注册在先原则为主,以使用在先原则为辅。
一、申请人资格:
1.正在使用或者打算使用在某种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的所有人;
2.已经授权或者打算授权他人使用商标的;
二、商标申请资料
1.申请人姓名、地址
2.清晰的商标图样
3.指定商标申请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4.商标委托书一份
三、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提交申请
申请人须按照法定的申请文件,向知识产权注册处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并缴纳规定的费用。
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如果符合规定,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检索报告
内协局自行对在先注册或申请的澳大利亚商标进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申请人将在商标获准公告前收到上述检索报告,并决定是否安排商标公告。
实质审查
内协局审查澳大利亚商标申请时,只对其可注册性(即显著性),澳大利亚商标注册_南越商专知识产权也称绝对理由,进行审查,不进行相对理由的审查,也就是不会引证在先权利驳回申请。
公告异议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澳大利亚商标注册_南越商专知识产权便会在澳大利亚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3个月为异议期。
核准下证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
四、商标注册时间
受通时间:1-2周
公告期:3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2个月
注册时间:6-8月
有效期:10年
五、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前1年内可以申请续展,也可在期满后1年的宽展期提出,但需要额外费用。
连续不使用三年撤销商标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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