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因此掌握视图的制作标准至关重要。今天,小编带您一起了解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视图的国际局要求和缔约方(中国)要求吧。
在国际局的形式审查中,如果视图不符合要求会怎么处理?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视图必须符合规定的形式要求。不符合要求时,国际局可以将此申请作为不规范申请来对待。
注意:外观设计充分公开的标准在不同缔约方可能有所不同,申请人需同时参考WIPO网站中《关于制作并提供复制件以预防审查局以工业品外观设计公开不充分为由进行可能驳回的指导原则》。
在国际局的形式审查中,视图的形式要求有哪些?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视图形式可以是照片视图或者绘制视图。一件国际申请可以同时包含黑白视图或彩色视图。
在国际局的形式审查中,视图的技术要求有哪些?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可以通过eHague或DM/1表形式提交,每幅视图的尺寸最小不得小于3x3厘米,最大不得超过16x16厘米。
通过eHague提交的视图格式应当为JPEG或TIFF,大小不超过2Mb,颜色可以是RGB格式或灰度模式,四周留白1-20像素,每幅视图分辨率应为300dpi。
通过DM/1表提交的视图应当粘贴或直接打印在单独的白色不透明A4纸上,纸张应当竖直使用,且每页纸张上的视图数量不得超过25件,视图四周应至少留出五毫米的空白。
在国际局的形式审查中,视图的内容要求有哪些?
同一项设计各视图投影关系应当对应;
仅应包含要求保护的产品,不应包含其他物体、配件、人或动物;不允许提交技术制图,不能包含解释性文字或图例;
必须符合专业标准,所有边角切割垂直背景单一、清晰,照片视图不可涂改;
对于未请求保护的部分,可通过虚线或半透明涂覆的形式表明,并在简要说明中予以解释,包含产品所使用的环境及其他物体的参考图应当在简要说明中说明不请求保护。
在国际局的形式审查中,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视图的数量要求有哪些?
一件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中每件外观设计的视图数量没有限制。原则上,提交多个角度的视图可获得最大程度的保护。
在国际局的形式审查中,视图的编号要求有哪些?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视图编号应当由两个单独的数字组成,并用圆点隔开。例如,用1.1、1.2、1.3等表示第一个外观设计,用2.1、2.2、2.3等表示第二个设计,以此类推。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指定中国的,视图要求有哪些?
除满足上述国际局形式审查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中国依据海牙协定1999年文本第9条第(3)款(a)项作出的声明。
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对于其他面既可以提交正投影视图,也可以提交立体图,除非是使用时不容易看到或者看不到的面;以局部外观设计方式提交的,还应当提交包含该局部的整体产品的立体图。
提交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申请人可以以产品整体外观设计方式或局部外观设计方式提交。以产品整体外观设计方式提交申请,设计要点仅在于图形用户界面设计的,申请人至少应当提交图形用户界面所涉及面的产品正投影视图。以带有图形用户界面所应用产品的局部外观设计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图形用户界面所涉及面的产品正投影视图;对于可应用于任何电子设备的图形用户界面,申请人可以仅提交图形用户界面的视图。
对于动态图形用户界面,申请人应当提交图形用户界面起始状态所涉及面的视图作为主视图;其余状态可提交图形用户界面关键帧的视图作为变化状态图,所提交视图应能唯一确定动态图形用户界面完整的变化过程。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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