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最近更新了其知识产权电子申请系统,涉及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方面的变化对申请人具有重要意义。
专利申请
标题一致性:若发明已在《专利合作条约(PCT)》中注册,印度尼西亚注册申请中的名称必须与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注册的名称一致。
文献数据匹配:在国家阶段的申请中,所有文献数据必须与WIPO网站上列出的PCT国际阶段的信息一致。
超出权利要求项的费用:超出权利要求项的费用必须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支付。
商标注册申请
商品和服务选择:申请人需从预先确定的清单中选择所需的商品和服务,但更新不定期进行,且可能涉及项目的删除。申请人必须在清单更新之前迅速决定其所选择的商品和服务。
不可修改选择:支付官费后,即使尚未提交申请,不能修改所选择的商品或服务。
续展宽限期限制:在商标注册过期但尚在续展宽限期内时,不能提交名称、地址或转让变更。
外观设计申请
文件格式和视图限制:外观设计图纸必须以JPG格式提交,知识产权维权每页只允许一个视图。
无法提交退款请求:一旦支付申请费用,不能申请退款。
图形限制:每个设计视图只能有一个图形,参考视图和透视图除外。
综合而言,这些规定的具体影响主要体现在文件准备、翻译和清单选择等方面。中国申请人需要更加关注规定的具体细节,知识产权维权以确保他们的知识产权申请在印度尼西亚的顺利进行,避免因为不一致需要补正产生额外费用,应定期监测清单更新,及时选择所需的商品和服务,以防止可能的删除和确保申请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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