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在欧洲获得专利保护的进程,越来越多的个人及单位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为此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就在PCT体系下开展试点合作达成共识,试点内容包括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CNIPA”)作为主管受理局提交的PCT申请,可以选择欧洲专利局(以下简称“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根据中欧两局2025年最新发布的联合公报,该试点将延长至2031年11月30日。针对这一试点项目,小编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吧。
向CNIPA提交并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申请方式要求是什么?
必须为电子申请,即必须经由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端或客户端进行提交。
向CNIPA提交并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提交语言要求是什么?
英文。
向CNIPA提交并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选择时机和后续限制是什么?
试点期间对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选定仅能在提交新申请时选择,且后续不接受国际检索单位的变更。
同时应注意,若在提交申请时选择了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后续只能选择EPO作为国际初审单位。
向CNIPA提交并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如何缴纳相关费用?
国际申请费:代国际局收取的国际申请费按照正常的缴费流程缴纳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且参与该试点的申请仍然适用于PCT细则费用表中关于费用减免的要求;
国际检索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国际申请日为2024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申请,中欧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欧洲专利局收取国际检索费;
其他费用:附加检索费、异议费、国际初审阶段的初审要求费和手续费等,当事人应按照EPO的缴费标准和缴费要求,直接向EPO缴纳。
向CNIPA提交并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何时缴纳国际申请费及检索费?
国际申请日起一个月内。
注意:国际申请日在2024年12月1日之前的PCT申请:国际检索费需直接向欧洲专利局缴纳,缴费时间一般应在国际申请日起一个月内,欧洲专利具体可参照欧洲专利局的相关规定。
国际申请日在2024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国际检索费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缴费时间为国际申请日起一个月内。
向CNIPA提交并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如何提交除检索本及有关文件外的补充文件?
应向国际检索单位提交的相关补充文件,例如明显错误更正请求及更正文件、单一性异议请求等,申请人需直接向EPO递交,不可通过CNIPA转交。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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